南方日報訊 (記者/張瑋)“一條路長約1.6公里,卻設置了6個紅綠燈,平均不到300米就有一個,是否太頻密了?”隨著深圳特區一體化建設的推進,原特區外地區道路出現不少新建、擴建情況,但部分路段交通信號燈卻被市人大代表質疑設置不合理。10日,市交委回應稱,正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
  黃鏡芳是市人大代表,他表示:“擴建後觀瀾桂花路,從桂花橋段至桂月路交叉口總長約1.6公里,共設置了6個紅綠燈,但現投入使用的只有桂花橋底1個。另外,一些新建道路與未建設的規劃道路或斷頭路交叉口紅綠燈轉換時間間隔過長,造成車輛通行效率不高和時間上的浪費。”
  對此,市公安局表示,對於是否設置信號燈,一般來說,需要滿足包括交通流量條件、交通事故條件及結合路口特征、道路等級、上下游路口間距等要求。
  對於代表質疑的“觀瀾桂花路6處信號燈中僅1處啟亮,並認為信號燈設置過於繁密”問題,該局調查發現,桂花路相關的信號燈是2008年由觀瀾街道辦組織設計並建設完成的,並於去年年底移交該局交警支隊管理。“因為該道路建設周期太長,同時存在不按規建設,導致5個路口均存在如信號機控制板缺失、信號燈具不完善、信號電纜線不足或管道不通等問題,無法正常啟亮信號燈。目前,正在對問題信號燈整改,完成後將按有關要求啟亮信號燈。”
  該局交警支隊坦言:“為了避免這一情況,已規定如果擬安裝信號燈的路口在道路建設完成後,短期內達不到信號燈啟亮條件的,均暫不設置信號燈,僅預埋過路管道,待滿足信號燈設置條件時再進行建設。”
  而對於信號燈配時不合理問題,該局透露,去年起該局交警支隊已與市交委開展了《深圳市典型燈控路口配時系統優化》的研究,部分已實施。同時,該局將加強對信號燈配時責任人員的管理,儘量減少因此造成的時間延誤。  (原標題:1600米6個紅綠燈 剛踩油門就得剎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ffmdjyo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